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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该专业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

✍️ 作者:民俗非遗 👁 阅读 2,358 💬 评论 36 ⏱ 阅读约 6 分钟

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该专业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和管理工作

本文目录

  1. 如何讲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是什么?
  3. 文化遗产可分为哪几类?
  4.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待遇传承人?

如何讲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我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明环境。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的根本,除物质的保证之外,文化遗产也是国家命脉之一。那么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也就非常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它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这对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在守护我们的精神命脉,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事业。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重要价值的,也是历史的真实展现。保护和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实现可持续的小康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感情、智慧和文化思想,是维护我国文化地位和文化主权的重要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国际社会文明话语权起着重大作用。

随着全球化趋势进程的加快,对我国的文化生态产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巨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灭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文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将成为我们人人有责的事情。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是什么?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何评价这种进步都不为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三大重要意义:

一是接续历史;

二是增强民族凝聚力;

三是增强国家在世界竞争中的“软力量”.

文化遗产可分为哪几类?

从文化遗产管理的需要方面,我国通常根据其重要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将文化遗产分为国家级文化遗产、省级文化遗产、市县级文化遗产等,相应地文物部门也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划分。这种分类方式只是出于行政管理方面的需要。

根据上述按照文化遗产的载体可见性或者是否具有实物形态的分类标准,文化遗产首先应该划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单一的类型,有些文化遗产是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还有一些是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的双重遗产。由于文化遗产存在及对其保护的主要原则是组成文化遗产要素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因此,我们不能把一-些复合型文化遗产中的物质和非物质部分分割来看待,因此,这类文化遗产属于复合型的文化遗产。通常,属于复合型的文化遗产有以下两类:

1.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

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是同时具备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两种条件的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最初由《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提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11月6日在第17次大会上正式通过子《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并建立了《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三类。《公约》的一大特色在于过去被认为是分立的自然与文化遗产,开始被视为相互依存的遗产并一起进行保存工作,这是将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两者的价值合而为一。

2.工业遗产

工业遗产是在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留存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和。它不仅由生产场所构成,而且包括工人的住宅、使用的交通系统及其社会生活遗址等。它们见证了工业景观所形成的无法替代的城市特色。工业遗产是物化了的人类工业文化。工业遗产价值的核心,在于它所承载的技术价值。在内容方面,狭义的工业遗产主要包括:作坊、车间、仓库、码头、管理办公用房等不可移动文物;工具、器具、机械、设备等可移动文物:契约合同、商号商标、产品样品、招牌字号等记录档案。广义的工业遗产还包括工艺流程、生产技能和与其相关的文化表现形式,以及存在于人们记忆、口传和习惯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待遇传承人?

目前没有什么待遇,主要是荣誉性的,颁发传承人证书。有些地方有些地方性的规定,如云南:扶助生活困难的“非遗”传承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名录中的项目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必须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和传承补助经费等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代表性传承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给予生活补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务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这意味着,非遗传承人享受终身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的人员,以及不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其他人员,不得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什么待遇传承人

为保护和阻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中断,保持可持续发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调查时,要弄清楚其传承谱系、传承路线(传承链)、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传承人对所传承的项目的创新与发展。

对传承人的调查,要事先选好对象人选,然后进行采访,对本人、同行、亲戚等进行多方面的调查,要记录和提供他们的代表作,甚至还要做口述史,要把他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原原本本地用文字和绘图记录下来。

调查的内容,包括传承人的最基本的资料,姓名、艺名、性别、地址、职业、信仰、受教育情况等等,以及他所传承的项目、他的技艺和当地地方文化的关系,与民族记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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